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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濮阳惠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8号)同意,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43,947股,发行价格为21.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81.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88,898,808.0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0号)验证确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暂缓实施“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后续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2023年9月30日投入进度(%)(3)=(2)/(1)
1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及研发中心福建惠成41,075.6021,199.5651.61%
功能材料中间体15,814.283,263.3720.64%
小计56,889.8824,462.9343.00%
2补充流动资金濮阳惠成22,000.0022,000.00100%
合计78,889.8846,462.9358.9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根据公司募投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公司募投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部环境变化以及极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及市场环境,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重新论证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中“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公司对“功能材料中间体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当前市场环境、竞争格局、供需情况等已发生较大变化,该项目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基于对行业现状的调研及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使用的谨慎性考虑,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9月30日延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习舒卿贾琪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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