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球化战略实施,加快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提高运营的整体效率,公司拟为泰国控股子公司BOTON CONVEYOR SERVICES (THAILAND) CO.,LTD.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泰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