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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短信及微信的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新胜、周剑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新胜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休宁县五城中心粮站任会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天海集团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在世纪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房产版块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20年1月在中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新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新胜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吴新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吴新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剑先生,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工作,担任销售科科长。2003年至2009年8月担任公司内销部经理,2009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物控部副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2020年7月1日,任公司监事。

周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妹夫、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黄印电(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之姐夫,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周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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