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财务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续聘大信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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