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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曹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说明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辛广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辛广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曹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曹文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曹文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联系电话:0755-27040133;传真号码:0755-29014723;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邮政编码:5181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曹文智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惠州西格蒙德心理研究中心助理心理咨询师;京泉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秘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文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曹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文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曹文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曹文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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