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瑞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3-037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志江先生、王兆春先生、吴金辉先生、付文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提名于志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王兆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吴金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提名付文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利民先生、李兵先生、杨振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提名王利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李兵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提名杨振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王利民先生、李兵先生、杨振新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换届完成后,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根据董事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及修订后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志江先生简历

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3月至1992年5月,任珠海裕扬针织厂员工;1992年5月至1995年5月,任深圳震宇机械模具厂技术员;1995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厂长;2005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德阳弘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衡南县华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恒信发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科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止目前,于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48,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30%,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7,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于志江先生与王兆春先生、文彩霞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于志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王兆春先生简历

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至1993年3

月,任珠海市裕扬针织厂员工;1993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珠海市兴华机械厂员工;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负责人;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975.SZ)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975.SZ)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博恒(珠海)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博杰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届人大代表、珠海市香洲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等。截止目前,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87,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3,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8%。其配偶文彩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王兆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与文彩霞女士、于志江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王兆春先生与其他实际控制人文彩霞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吴金辉先生简历

吴金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8月至2007年7月,任中山八达机器制造厂电气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5年11月,

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电气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研发经理、监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电源电感绕线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经理;现兼任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经理、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科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截止目前,吴金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8,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8%,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除此之外,吴金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付文武先生简历

付文武,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03年9月,任珠海市铭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3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珠海市南屏镇锐华机械模具厂生产主管;2006年9月至2021年7月,任斗门区井岸镇汇能达精密机械设备制造厂经营者;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珠海千里马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任中山市国铨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中山市恒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珠海市恒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网络变压器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任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付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89,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2%,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除此之外,付文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利民先生简历

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科员;1997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珠海市农村信用联社部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独立董事;2003年4月至2007年1月,任珠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珠海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任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2月,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广东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珠海市睿泓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珠海市浩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广东亿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截至目前,王利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兵先生简历

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89年12月至2001年8月,任湖南平江氮肥厂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湖南工业大学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讲师、副教授、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杨振新先生简历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8年7月至1994年10月,任江西省审计厅科员;1994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珠海财政局万山分局科员;1996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珠海公众联合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任公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任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09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珠海国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副所长;现兼任中赋(珠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杨振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振新先生在担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时,因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以监管警示(上证公监函[2023]0166号),不属于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杨振新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