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子公司规划从事浙江地区的环境综合治理相关业务拓展;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本次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出具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独立董事:
林开涛 章 融 杜文广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