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10人。
(四)会议由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李文虎先生为本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沟通的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批准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虎先生为本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沟通的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