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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辉阳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唯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拟新增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4号、1156号、1166号、1170号为募投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建设,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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