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