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