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组审议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 2023年11月18日止)。截至目前,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临近届满。
二、本次重组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协同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查及回复。
三、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