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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金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许玉萍女士、林云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监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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