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10月26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志蜀 曹德骏 罗 宏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