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1)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公司南楼7楼A718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202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4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具体登记表单详见附件3(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1月1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材料及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参加股东大会。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兵、吴琳琳
联系电话:028-85135151 传真:028-85229357
联系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213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678
(二)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3年11月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涂黑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涂黑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仅能有一种表决意见,赞成该议案的,请在该议案后“赞成”
栏处划“○”;反对的,请在该议案后“反对”栏处划“○”;弃权的,请在该议案后“弃权”栏处划“○”;回避的,请在该议案后“回避”栏处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 邮 编 | |||
发 言 意 向 及 要 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6:00 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229357)送达公司(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1369号,邮政编码:610213,信封请注明“中科信息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