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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秘书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向董事会汇报。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须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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