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3: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吴连成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陈斌先生,董事彭跃君女士、刘向杰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张海健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远达环保所属企业河南九龙环保公司重组与优化实施方案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远达环保所属企业河南九龙环保公司重组与优化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