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或电话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何亚刚先生、宋洪军先生、张忠民女士、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视频或电话参会,李岩先生、柯荣富先生现场参会),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