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均瑶健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560,1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
月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联合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769,460,323.79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 |
承诺投资总额 | 投入进度 | ||
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 | 413,911,953.35 | 276,054,190.06 | 66.69% |
均瑶大健康饮品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 | 95,734,915.83 | 95,734,915.83 | 100.00% |
均瑶大健康饮品品牌升级建设项目 | 128,434,139.70 | 128,434,139.70 | 100.00% |
润盈生物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 269,237,078.20 | 269,236,878.20 | 100.00% |
合计 | 907,318,087.08 | 769,460,323.79 | - |
注:投入差异系募集资金转账银行手续费所致。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均瑶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在交通银行宜昌夷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0年8月12日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4,014,383.4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4,383.43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19,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宜昌夷陵支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425425010011000057195 | 342,234,888.00 | 634,411.89 | 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90110078801700000884 | 380,000,000.00 | - | 已注销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50131000816639436 | 177,865,112.00 | - | 已注销 |
均瑶食品(衢州)有限公司 | 50131000816644481注 | - | 379,971.54 | 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 | |
合计 | 900,100,000.00 | 1,014,383.43 |
注: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号为50131000816644481的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账号50131000816639436的募集资金账户向其转入的“均瑶大健康饮品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的募集资金。
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仅为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募集资金金额,后续又从专户中扣除了其他发行费用16,539,900.00元。
2、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户90110078801700000884)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户50131000816639436)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具体详见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第一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均瑶大
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12个月,即项目建设期延后至2023年12月。
(二)第一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2)。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制定的,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目前主体工程及室内总体建筑装修工作已按计划完成,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持续购置设备及安装,基础配套需要逐步进行,故该项目正持续推进中。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完成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
2.公司将继续严控项目进度,积极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协调,保质保量加快施工进度,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承诺投资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4年12月 |
3.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重视合同结算管理,制定有效的成本管理措施,防止成本超出预期影响项目收益目标。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联合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联合保荐机构对均瑶健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