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乃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运作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