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均瑶健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560,1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
月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联合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9,460,323.79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期末 |
承诺投资总额 | 投入进度 | ||
均瑶大健康饮品湖北宜昌产业基地新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及科创中心项目 | 413,911,953.35 | 276,054,190.06 | 66.69% |
均瑶大健康饮品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 | 95,734,915.83 | 95,734,915.83 | 100.00% |
均瑶大健康饮品品牌升级建设项目 | 128,434,139.70 | 128,434,139.70 | 100.00% |
润盈生物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 269,237,078.20 | 269,236,878.20 | 100.00% |
合计 | 907,318,087.08 | 769,460,323.79 | - |
注:投入差异系募集资金转账银行手续费所致。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4,014,383.4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4,383.43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119,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开户单位 | 银行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宜昌夷陵支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425425010011000057195 | 342,234,888.00 | 634,411.89 | 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90110078801700000884 | 380,000,000.00 | - | 已注销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50131000816639436 | 177,865,112.00 | - | 已注销 |
均瑶食品(衢州)有限公司 | 50131000816644481注 | - | 379,971.54 | 募集资金专户(协定存款) | |
合计 | 900,100,000.00 | 1,014,383.43 |
注: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号为50131000816644481的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账号50131000816639436的募集资金账户向其转入的“均瑶大健康饮品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的募集资金。
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仅为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募集资金金额,后续又从专户中扣除了其他发行费用16,539,900.00元。
2、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户90110078801700000884)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户50131000816639436)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具体详见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以及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联合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联合保荐机构对均瑶健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