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路德环境: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及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80元/股调整到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7.16元/股调整到17.0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应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0-014)。

4、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5、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53.376万股,于2022年6月1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3、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5、2023年5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6、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92,373,7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712,128.00元。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2日。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714,1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1,415.70元,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1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发生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80-0.30=11.50元/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50-0.10=11.40元/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7.16-0.10=17.0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6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6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3、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