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牟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