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峰测控: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孙镪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孙镪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孙镪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镪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

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孙镪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因股权激励归属获得公司股份。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孙镪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孙镪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