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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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