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秀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因其他安排,公司非执行董事许克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宋海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和2023年10月19日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含税0.10元/股)和2023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0.145元/股),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将第一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1元/股调整为3.765元/股。执行董事宋嵘先生作为本期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若干持续性关联交易续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续期六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因此,本项议案下共六项子议案。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六项子议案。具体决议事项包括:
(一)同意公司续期2024-2026年若干持续关联交易事项,包括:(1)关于与招商局《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2)关于与招商局《租赁合同》的议案;(3)关于与招商局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4)关于与运易通《产品及服务采购、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5)关于与山东中外运弘志《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6)关于与招商银行2024-2026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关联/连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且满足一般商务条款,就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同意公司按照联交所要求及内部采购制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就H股上市规则下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提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四)同意将本议案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公司董事长王秀峰先生、非执行董事邓伟栋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和陶武先生因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