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王瑞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浸没式液冷基础设施产品升级项目、冷板式液冷基础设施产品升级研发项目、中等功率密度冷板式散热产品开发项目、高功率密度服务器冷板式散热产品升级项目、液冷专用高效室外机系统研究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曙光数创。结合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即将投产,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新增曙光数创电子设备科技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27号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以承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工序。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与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