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3-074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露取消的具体原因。第十五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第十六条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施行。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