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股数为1,56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93,852.8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86,147.17元。截至2023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0号和容诚验字[2023]361Z004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金圆统一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2) | 投入进度(%) (3)=(2)/ (1) |
1 | 智慧停车运营投资项目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34,458,132.38 | 104,993.61 | 0.30 |
2 | OneCAS数智中台新型能力研发升级项目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27,438,883.19 | 354,728.82 | 1.29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9,836,292.53 | 315,520.54 | 1.5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15,952,839.07 | 15,871,553.87 | 99.49 |
合计 | 97,686,147.17 | 16,646,796.84 | 17.04 |
截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0321001040036428 | 34,399,483.88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 35150198010100003016 | 27,121,036.15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文滨支行 | 129910100100780338 | 19,558,656.58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0321001040036436 | 99,432.50 |
合计 | 81,178,609.11 |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慧停车运营投资项目、OneCAS数智中台新型能力研发升级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予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金圆统一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