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一项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板块业务结构和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3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安徽电投新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26,560.34万元;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湖北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仙桃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15,000.00万元。上述转让涉及部分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2023-55)。
该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