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邬学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邬学军、孙昶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