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70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
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任命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朱建林、史莉佳、郑刚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建林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