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79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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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规定的方式,按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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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