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86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