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3-08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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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