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公司与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兮、李良锁、王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