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3-092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