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免去慕超勇先生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80,994股,占公司股本的0.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补充选任李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上述选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3,601,4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1.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新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慕超勇先生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充选任李瑜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人员履历
油管理局地调处电子计算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室副主任;2001年1月至2002年2月,任珠海中寰石油有限公司机电部经理;200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中寰机电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