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项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第四季度生产经营计划,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本次调整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綦好东 朱德胜 马东宁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