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执行董事利明光,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卓美娟,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现场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白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23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与〈公司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保险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