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魏若奇、冯颖、梅丹、潘立雪。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091号。
二、《关于为孙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满足孙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孙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增加12亿元担保额度。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孙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2号。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号,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4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