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4名(董洪福监事、艾波监事、王晓光监事和赵明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笑予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