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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94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曙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选举张曙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确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黄海涛、龙朝晖(独立董事)、王仁曾(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朝晖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黄海涛、龙朝晖(独立董事)、王仁曾(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龙朝晖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确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曙光、王仁曾(独立董事)、韩培刚(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仁曾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曙光、王仁曾(独立董事)、韩培刚(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仁曾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确定主任委员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黄海涛、王仁曾(独立董事)、龙朝晖(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仁曾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确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曙光、黄海涛、韩培刚(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曙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产生,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曙光、黄海涛、韩培刚(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曙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曙光为公司总经理并确定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张曙光为公司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关键业务指标挂钩,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经营项目激励制度,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张曙光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梁美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确定薪酬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梁美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关键业务指标挂钩,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经营项目激励制度,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梁美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梁美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关键业务指标挂钩,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经营项目激励制度,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梁美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美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磊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并确定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李磊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并确定其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关键业务指标挂钩,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经营项目激励制度,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李磊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9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9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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