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请求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进展 |
1 |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被告二)、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三)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付的重组债务 54,208,333.66 元、债务重组补偿及违约金;清求判令被告二对诉求请求中相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判令被告三以其持有的越博动力的7,0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对诉求请求中相关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请求判令原告支付的律师费由各被告承担。 | 5,420.83 |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 0211 民初 9761 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11月15日开庭审理。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暂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