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3-12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八)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除制度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规则中所称“以上”、“以内”、“至少”、“以前”,都应含本数;“过”、 “少于”、“不足”、“以外”、“低于”应不含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