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02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五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如有)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保存十年。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