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04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产品和服务的。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相关义务: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条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披露和审议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