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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关于控股股东交易公司可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交易公司可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

交易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 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出具的《关于交易洪城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获悉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9月13日减持公司可转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

110077)期间,因失误进行了一笔1,000张公司可转债买入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后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3 年 9月 13 日,控股股东水业集团减持公司可转债时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1,000 张公司可转债“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为156.821 元/张,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致歉说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水业集团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核查至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前6个月内,最先卖出1,000张公司可转债成交均价为140.4904元,按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交易数量1,000张×(卖出价140.4904元/张-买入价156.821元/张)=-16,330.6元,水业集团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二)水业集团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水业集团出具的《关于交易洪城转债时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说明函》和买卖公司可转债的交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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