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