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2023年9月公司以9.05元/股的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募集资金总额1,195,399,992.85元,该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23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037,182,156股增加至1,169,270,553股。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69,270,553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附
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订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项目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718.2156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927.0553万元。 |
第十四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103,718.215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03,718.2156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116,927.055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6,927.0553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